顶名贷款、虚假合同、 内部人员收钱为审批“开绿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11-12 08:51

案件核心事实 - 被告人刘某权通过“租牛-抵押-再租牛”方式,以他人名义向公主岭华兴村镇银行和吉林银行长春公主岭支行骗取贷款,总额超过1000万元 [1][2] - 具体骗贷行为包括:利用租赁的297头活体牛作为抵押物、假办营业执照、伪造购牛合同和养殖场租赁协议 [1][2] - 贷款资金大部分被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租牛费用及个人花销,并将部分抵押牛私自出售 [1][2][3] 涉案银行及金额 - 从公主岭华兴村镇银行骗取贷款:首次400万元,第二次500万元,案发前归还约72.25万元,尚有约827.75万元未归还 [2] - 从吉林银行长春公主岭支行骗取贷款:首次300万元,第二次280万元,案发前归还约10.06万元,尚有约489.94万元未归还 [2][3] - 帮助朋友郭某山以林某臣名义从吉林银行长春公主岭支行骗取贷款650万元 [4] 银行风控缺陷 - 贷前审查流于形式,未对活体抵押物进行穿透式核查和真实权属核实 [6] - 抵押物评估机制缺失,未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也未通过实地盘点确认牛只数量和质量 [6] - 内部廉洁风险管控不足,银行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后降低审核标准 [1][6] - 抵押物动态管理机制严重缺位,未办理规范抵押登记,也未设立定期核查和持续监控机制 [6] 行业挑战与改进方向 - 生物资产贷款业务面临价值评估、动态监测和风险处置等挑战,活体抵押物的移动性使传统手段难以持续追踪 [6] - 可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如电子耳标、智能项圈等设备,为活体资产安装“数字身份证”以实现实时监控 [7] - 建议引入保险公司承保、地方政府风险补偿金和农业担保公司额外担保,以降低银行风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