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条利好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金融时报·2025-11-12 09:01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含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 - 政策目标为精准破解民间投资“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难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1] 扩大市场准入 - 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运营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支持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 - 核电等重大项目已推动引入民间资本,有的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2] 促进公平竞争与打通市场堵点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附加条件 [4] - 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强力破除“隐性壁垒” [4]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 [5] - 鼓励采购单位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5] 强化支持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6] - 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部分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6]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6] - 信贷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7] - 直接融资方面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