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 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投资效益 [1] 政策框架与重点领域 - 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且具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 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 [2]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 [2] - 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2] 民间资本参与机制 -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部分核电项目参股比例已达20% [4][5] - 项目前期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项说明 [4] - 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意愿和政策要求确定具体持股比例 [4] - 政策释放明确信号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且具收益的项目 [4] 投融资与金融支持政策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7]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规模支持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7] -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鼓励提高预留份额 [7] - 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7]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 [8]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8] - 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 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8]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 精准投放信贷资源 [8] 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持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2]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 支持国企、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加快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改造 [2]
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13项举措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11-1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