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营业部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违规事件概述 - 光大证券厦门展鸿路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刘泽方因违规炒股被处罚 [1] - 当事人控制使用"刘某红"、"刘某辉"、"刘某昆"账户进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1] - 总成交金额为39,141,591.80元,交易最终亏损139,803.64元 [1] 处罚决定 - 厦门证监局对刘泽方处以45,000元罚款 [1] - 该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及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
违规事件概述 - 光大证券厦门展鸿路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刘泽方因违规炒股被处罚 [1] - 当事人控制使用"刘某红"、"刘某辉"、"刘某昆"账户进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1] - 总成交金额为39,141,591.80元,交易最终亏损139,803.64元 [1] 处罚决定 - 厦门证监局对刘泽方处以45,000元罚款 [1] - 该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及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