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痛点堵点 促民间投资发展“13条”发布
搜狐财经·2025-11-12 13:54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锚定当前民间投资的痛点堵点精准破题,深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为民间资本注入强劲信心并构筑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实框架[1] 市场准入与投资领域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鼓励支持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4]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4]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置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5]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5]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5][6] 政策支持与融资保障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按规定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7]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并补充资本金[7]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