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太创科委任郑志聪为公司秘书

决议委任郑志聪先生接替徐先生的职务,出任公司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 11月12日起生效。 维太创科(06133)发布公告,公司现任公司秘书、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委 任的授权代表及依《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公司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 权代表徐文龙先生于2025年11月9日意外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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