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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深圳民间资本可以参与投资这些项目了!
搜狐财经·2025-11-12 22:3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全面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并激发投资活力 [1][2][4] 重点投资领域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审批的重点项目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线、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及供水领域 [3][4]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1][5]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航天项目 [3][4]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规模较小且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 [1][3][4] 具体支持措施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3][4] - 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并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 [3][4]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3][4] -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1][5] 融资与采购支持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5]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6] - 持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并支持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7] 营商环境优化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准入条件之外违规设置障碍 [5]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和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5]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和油气管网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6]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并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