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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与新能源不是单选题
经济日报·2025-11-13 05:56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依托煤炭矿区资源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促进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1] - 煤炭与新能源并非替代关系,融合发展是在“稳供给”与“促低碳”之间找到的最佳平衡点,煤炭在较长时期内仍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 [1] 融合发展驱动因素:天时地利人和 - 从“天时”看,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和新能源稳定性问题决定了煤炭在较长时期内仍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1] - 从“地利”看,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往往风光资源充裕,矿区沉陷区、废弃土地为新能源项目提供广阔空间且不占用耕地,已有基础设施可降低建设成本 [2] - 从“人和”看,传统煤炭企业面临成本上升、利润收窄压力,发展新能源可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并实现从“卖煤炭”向“卖能源”“卖服务”转型 [2] 融合发展具体路径:生产融合 - 有效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具备条件地区可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创新“光伏+”多元业态发展模式 [3] - 风力资源充沛矿区可有序推进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开发,结合煤矿地质特点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利用和分布式太阳能供热供暖 [3] - 加大矿井乏风余热利用、煤矿瓦斯氧化供热等应用力度,探索矿区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创新应用,治理井下高温热害 [3] 融合发展具体路径:消费与产业链融合 - 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及“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 [3] - 矿区可通过建设智能微电网,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碳排放强度 [3] - 煤炭企业可加大清洁高效火电、新能源等产业投资,向综合能源生产服务商转型,开发碳基特种燃料等创新型产品提升煤炭附加值 [4] 发展前景与借鉴 - 借鉴德国鲁尔区从传统重工业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成功经验,显示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前景光明 [4] - 预计到“十五五”时期末,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将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一批清洁低碳矿区基本成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