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业绩盈亏配合使用
搜狐财经·2025-11-13 06:42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1] - 制定《指引》旨在完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政策背景可追溯至今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1] 业绩比较基准与费用挂钩机制 - 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直接挂钩 [1] - 基金持有人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符合基准时适用基准档费率 [1] - 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适用低档费率 显著超越基准时适用升档费率 [1] - 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 相关基金经理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2] 业绩考核的双重标准 - 基金业绩考核不能仅以业绩比较基准为唯一标准 需结合基金业绩净盈亏情况 [4] - 在股市下跌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情况下 即使业绩跑赢基准 基金公司也不应按升档费率收取管理费 基金经理不应发放高额绩效薪酬 [4][5] - 基金投资盈利情况下 业绩考核可与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管理费提取与绩效薪酬发放可按规定进行 [5] - 制度设计需严防因管理费提取和绩效薪酬发放导致基金业绩亏损局面出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