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修订背景与目的 - 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替代现行的GB 7258 [1] - 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广泛应用于制造、进口、质检、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等领域 [3] - 现行的2017版GB 7258已难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和辅助驾驶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的新形势发展需求 [3] - 当前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滞后,难以满足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需求 [3] 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 增加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要求,规范"单踏板"模式应用 [4] - 要求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 [4] - 汽车行驶速度超过10km/h时,驾驶人侧显示屏应关闭和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 [4] - 明确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池应符合GB 38031的规定,车身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 [4] - 乘用车每次上电/点火后,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小于5秒的默认工作状态 [8] - 要求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并抑制踏板误踩加速,并通过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8] 辅助驾驶汽车安全技术要求 - 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和退出条件,确立主动操作结合多条件核验的保障机制 [4][5] - 增加驾驶人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要求,车速大于10km/h时应持续检测驾驶人是否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 [4][6] - 增加限定授权驾驶人开启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要求,每次车辆上电或点火后需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确认驾驶人已完成系统使用培训 [4][5] - 增加驾驶人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人机交互等要求 [4] - 增加说明书关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说明要求 [4] 被动安全与应急逃生技术要求 - 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9] - 乘用车每个车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外把手,电动式车门内把手需同时配备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 [9] - 发生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 [9] - 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或等于70% [10] - 作为击碎玻璃式应急窗的车窗,应使用厚度小于或等于5毫米的钢化玻璃,且不应张贴遮阳膜 [10]
“乘用车默认百公里加速应不小于5秒,车门外把手应具备机械释放功能”,公安部起草的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2025-11-13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