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须公示隔声情况及噪声影响!海口出台规定
海南日报·2025-11-13 16:53

政策核心与目标 - 海口市印发《海口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度》,旨在明确部门职责并制定具体举措以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1] - 政策从源头管控、分类治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全力提升噪声治理实效 [1][2] 部门职责与监管协同 - 制度清晰划分各部门职责,以形成监管合力 [1] -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将分工协作,对屡教不改的噪声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 源头防控与规划管理 - 强化源头防控,要求在规划层面为交通和工业设施预留噪声防治距离 [1] - 新建住宅项目须公示隔声情况及噪声影响,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相关信息 [1] -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 建筑施工噪声治理 -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被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 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1] -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高噪声设备 [1]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午间、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 设备监管与执法能力建设 -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针对电梯、冷却塔等设备的噪声限值抽查 [1]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需对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报告 [1] - 海口市将为基层配备便携式噪声监测设备,并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与辅助执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