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新闻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文件,文件包含一个附件可供下载,并设定了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2日的公示期,同时提供了联系邮箱 [1][2] 文件公示信息 - 文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2日 [1] - 文件提供了联系邮箱 jyzjz@samr.gov.cn 用于沟通 [1] 文件附件 - 该文件附有一个可供下载的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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