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服务油气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规划体系
中国海油中国海油(SH:600938) 智通财经网·2025-11-13 20:21

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颁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1] - 办法重点修订内容包括服务油气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规划体系、理顺投资建设机制、优化管网运营机制、加强天然气储备及完善市场机制等[1][32] - 修订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油气体制改革后“X+1+X”市场新格局、以及完善行业管理体系[30][31] 规划体系 - 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单独成章,省级及以下规划需落实国家规划并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油气规划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1][6] - 加强省际省内规划统筹,各地方不得自行分段规划及审批跨境、跨省油气管道项目,新建跨境、跨省管道项目应纳入全国规划后组织实施[1][6][7] 投资建设机制 - 国家管网集团按照规划承担油气干线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和社会管网联通责任,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股项目[1][10] - 允许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本按照政府统一规划投资建设非干线等管网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投资建设[1][10] 管网运营机制 - 承担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建设运营主体责任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不得参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进出口、生产销售等竞争性业务,保障设施公平接入和使用[15] - 各省应推进所辖行政区域管网管输和销售分开,管输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条件成熟时实现产权独立,积极引导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16] - 完善和规范成品油管道入网和下载标准,加快推进成品油管道顺序输送,逐步推广成品油混合去标签化输送[20][33] 设施接入与公平开放 - 各类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均应支持符合政府规划、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设施接入和使用,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需制定公平接入和使用的实施细则[13] - 提供公共服务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相关企业应当完善公平开放规则,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服务[21] 天然气储备调节 - 建立完善的天然气储备体系,明确储气能力要求:供气企业应形成不低于其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国家管网集团应形成不低于国内主要供气企业合计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应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5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26] - 建立完善储气调峰市场机制,各方可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或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储气服务价格等由市场竞争形成[27] 监管与法律责任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接入使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8] - 办法明确了多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包括规划不落实、未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违规从事竞争性业务、未公平开放设施、无正当理由擅自停止运营等[36][37][38][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