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8] -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由设立监事会变更为设立1名职工代表董事,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 公司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 董事会构成与人员变动 - 李利女士由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此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1] - 李利女士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 李利女士自2017年1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拥有近20年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4] 股东会决议详情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情况显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3,526,700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8] 相关人员持股与资格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利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 - 李利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其任职资格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要求 [5]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经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被认为合法有效 [10][1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