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我国中小河流跨界污染治理存在法规缺失、机构缺位、资金不足、利益诉求不一、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导致治理主体各自为战,需转变认识,在“联”字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共商、联治、管护、执法等联合机制实现齐抓共管 [1] 中小河流跨界污染治理现状与挑战 - 中小河流数量多、分布广、自然特征差异大,多与城镇、村庄、农田相连,跨界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1] - 与大江大河相比,中小河流缺乏专门法规规范跨界污染防治,也缺少专门的流域管理机构及充足的资金处理纠纷 [1] - 涉及的行政区域利益诉求不一、治理要求不一致、信息共享不充分,导致治理主体各自为战,忽视整体性需求 [1] 跨界污染联合治理机制建议 - 建立共商联合机制,通过行政管理、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主体利益,实施多元化补偿 [1] -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市场化补偿、飞地经济等方式,拓展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污染防治的资金渠道,实现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1] - 构建跨界联治体系,统筹编制沿河各行政区河流污染整治方案,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行产业布局,严防高污染产能在河流上下游转移 [2] - 在重点园区点源治理基础上,结合河流季节、水文特点,开展点线面综合治理 [2] - 实施管护联合制度,加强上下游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选址、环评审批中的信息共享与意见互通 [2] - 上游审批可能影响下游的项目环评时,应征求下游意见,有争议的报共同上级审批 [2] - 共同建立巡河、监测、预警智慧系统,实现巡查、发现、督办、销号等工作的闭环管理 [2] -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制定统一执法方案,按照“一河一策”要求编制跨界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联合应急演练 [3] - 当上游发生污染事故或交界断面出现异常时,上游应立即通知下游并加强监测与调控,下游应立即组织防范,提升联防联控能力 [3]
破解“各扫门前雪”,中小河流治理要在“联”字上下功夫
中国环境报·2025-11-1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