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蓝天格锐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志敏因持有犯罪所得加密货币和转移犯罪所得加密货币两项罪名,在英国被判处11年8个月监禁 [2] - 钱志敏于2025年9月29日在英国法庭当庭认罪,若其不认罪将被判处13年监禁 [2][13] - 同案犯凌曾浩被英国法院判处4年11个月监禁 [13] 非法集资与资金规模 - 蓝天格锐公司自2014年4月至2017年8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02.2亿余元,涉及超过12.8万名投资者 [3][8] - 公司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以承诺还本付息和高额收益为诱饵吸收资金 [3] - 非法吸收的资金中,341.18亿余元用于返款,3.367亿余元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其余用于购买房产、珠宝等 [8] - 案发后,中国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18亿元,扣押现金5亿余元,并查封一批房产、车辆等资产 [8] 比特币操作与资金转移 - 蓝天格锐公司共计使用11.4亿元资金购买比特币 [9] - 在中国警方2017年立案调查时,已有超过7万枚比特币被转移至存储在笔记本电脑的加密货币钱包中 [7] - 至2018年10月31日,钱志敏持有的比特币数量增至71417枚,存放在七个加密货币钱包中 [7] - 钱志敏抵达英国后,其比特币流转(包括转移和转换)超过1.8万余枚 [7] - 英国警方扣押了6.1万余枚涉案比特币 [2] 资产价值变动 - 英国警方2018年扣押加密货币时,其总价值超过3.84亿英镑 [7] - 到2021年6月至2025年9月期间通过技术手段恢复这些加密货币时,其价值已超过15亿英镑 [7] - 2024年钱志敏被捕时,其随身携带的四个加密货币钱包价值超过6200万英镑 [5] 洗钱与海外资产购置 - 钱志敏通过同伙温简和凌曾浩尝试将比特币兑换成资金,用于购买海外高价值房产 [4][10][12] - 在英国尝试购买的两处房产分别价值2350万英镑和1250万英镑,此举引起警方关注 [12] - 凌曾浩在2024年2月、4月接收钱志敏转移的67.7枚比特币,并将其转换为法定货币,部分用于在迪拜购买房产 [11] - 温简帮助钱志敏在迪拜购买了两处房产,这些房产被出租并在一年内转售 [12] 跨境追逃与资产追偿 - 天津市公安机关通过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渠道与英国执法机关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协作 [14] - 英国对涉案比特币的处理可能涉及刑事没收程序、民事追偿程序以及中英两国政府间的资产分享 [15] - 受损投资者若证据链条清晰且能满足英国《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的证明标准,可在英国境内参与司法程序以追偿损失 [15]
比特币藏匿和转移细节披露!7万枚比特币吸金案主犯钱志敏获刑
搜狐财经·2025-11-14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