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家保险公司被监管点名,阳光人寿被罚款17.5万
南方都市报·2025-11-14 15:11

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东莞三家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1] - 处罚决定书文号范围为2025年23号至25号 [1] 阳光人寿保险处罚详情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13万元 [1][2] - 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朱维江被警告并罚款4.5万元 [1][2] - 公司及相关职员合计被罚款17.5万元 [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处罚详情 - 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鲁晓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 [2][3] 华夏人寿保险处罚详情 - 原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李群芳因欺骗保险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