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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来退钱啦!及时自行申报,尤其注意这14种情形别填错!
搜狐财经·2025-11-14 15:2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年尾需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以确保税费信息准确并享受合理税优政策[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 - 父母为同一婴幼儿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时,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5] - 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5] 子女教育扣除 - 父母为同一子女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8] - 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9][10] - 子女毕业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需录入终止时间,否则不得继续享受扣除[11] 赡养老人扣除 - 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周岁父母,每人每月扣除不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12] - 若纳税年度内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第二年可按独生子女3000元/月标准扣除[13] - 被赡养人仅限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14] 继续教育扣除 - 继续教育扣除仅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目录外证书如西式面点师等不符合扣除范围[15][16] - 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扣除[17][18] - 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享受扣除,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19][20] - 继续教育扣除仅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后续年度进修、学习及年审等不属于扣除范围[21] 大病医疗扣除 - 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非医药费用结算单总金额[22] - 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费用分别计算[22]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大病医疗可扣除金额[23]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不可均按100%或各按50%扣除利息,只能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24] - 仅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婚后方可对各自住房分别按50%扣除或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24]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申报扣除过则不得就其他房屋再享受[24] 住房租金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5][26] - 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可填报住房租金扣除,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有房也视同纳税人有房[27][28]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工作城市不同则可分别扣除[29] 扣除信息修改与更正 - 发现已申报扣除有误,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办税】-【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行修改或作废[30] - 修改扣除比例或作废填报信息后,需更正年度汇算申报[31][32][33] - 税务机关通知错误后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可暂停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按规定更正后可继续享受并追补扣除[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