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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2025-11-14 19:17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错误 - 同一婴幼儿或子女的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超过100%,正确方式为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1][2][3]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未录入终止时间而继续享受扣除,扣除仅适用于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3][4] -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时按独生子女标准填报,或同一老人名下扣除总额超过3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扣除不得超过1500元 [5][6] - 被赡养人错误填报为配偶父母或未满60周岁的祖父母,被赡养人须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6][7] - 继续教育扣除填报了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仅目录内且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支出符合扣除条件 [8][9] - 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后续年度培训仍填报扣除,扣除仅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9][10] - 大病医疗扣除金额错误填写为医药费用总金额,正确金额应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0][11] 住房相关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均按100%或各按50%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错误,只能由一方按100%扣除,除非双方婚前各自有首套住房贷款 [11][12]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享受后,出售再购住房继续填报扣除错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3][14] - 夫妻双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错误,二者不能同时享受 [15][16]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却均填列住房租金扣除错误,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 [18][19]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正流程 - 发现已申报扣除有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税】-【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行修改或作废 [20] - 修改扣除比例或作废填报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更正年度汇算申报,需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完成更正 [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