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定向发行推荐工作中未能充分勤勉尽责,华福证券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2025-11-14 20:34

监管处罚决定 - 厦门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4日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3] - 监管措施决定文号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6号” [1] 违规行为细节 - 华福证券作为原新三板挂牌公司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在2021年及2022年的两次定向发行推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 [3] - 公司未对江平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和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 [3] - 公司未能及时发现江平生物定向发行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3] - 公司未能保证其出具的推荐工作报告及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管要求与影响 - 厦门证监局将此次违规情况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记入诚信档案 [3] - 监管要求公司充分关注挂牌公司财务内控有效性,健全持续督导及定向发行推荐业务内控制度 [3] - 监管要求公司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切实提高执业质量水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