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进一步规范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促进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 [3] 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 -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需补充提交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1][3] - 确认书内容需包括出口国别、车辆信息、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无法提供材料的车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1][3] - 通知实施日前已办理转让登记待出口手续的车辆,需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 [1][3] 规范出口许可证管理 - 要求企业规范完整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等内容须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 [4] - 注册登记日期、转让登记待出口日期需填写在出口许可证附表中,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发放许可证 [4] - 商务部将监测出口许可证信息填报情况,对多次违规的企业及发证机构进行通报 [4] 严格改装车出口管理 - 改装车出口企业需准确填写车辆底盘品牌、改装车品牌、车辆型号等信息,并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 [2][5] - 无法证明改装真实性、产品未列入工信部公告或不具备有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2][5]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排查本地改装车生产企业出口情况与改装生产能力,相关情况上报商务部 [2][5] - 商务部、工信部、海关总署将监测共享改装车出口各环节异常情况,加大检查及惩处力度 [2][5] 建立企业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需加强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负面清单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与动态管理 [4] - 对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进行约谈,对多次违规、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企业,责令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 - 在受理出口许可证申请时,需综合考虑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4] 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与配套体系 - 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市场建立公共展示交易市场,拓展营销、仓储等综合服务 [5] - 引导出口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海外进口商共同做好售后服务,保障维修配件供应及技术支持 [6] - 促进出口企业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供应链配套企业的交流合作 [6] - 探索发展专门面向二手车出口的交易市场,开展整备、检测、报关、物流等“一站式”服务 [2][6]
四部门发布!事关二手车
证券时报·2025-11-14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