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2][4] - 本次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以总股本955,965,72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9,991,050股后的945,974,6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4] -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4,597,467.9元 [4] 分配实施细节 - 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由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 [2]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7]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8] 除权除息处理 - 公司采用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处理,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099元/股 [6]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每股0.099元,系根据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计算得出 [6] - 因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持股期限适用不同税率,本次派发时暂不扣缴所得税 [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10][11] -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10%,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元 [1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