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概况 - 林艺平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责令改正、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857.69万元,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77亿元 [1] - 林艺平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 违规行为细节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林艺平任职于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1] - 林艺平承担交易策略前端开发、产品风控及部分产品交易测试、决策、下单、监控等工作 [1] - 某某科技与浙江省内两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采用同一标准 [1] - 林艺平在履职过程中能够接触、查询并直接获取加工相关未公开信息 [1] - 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林艺平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买入股票并盈利 [1] 监管依据与定性 - 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2] - 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行为 [2] - 处罚依据为《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 -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基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私募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行业影响与监管态势 - 案件凸显私募基金行业在信息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潜在风险 [2] - 林艺平作为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趋同交易,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损害投资者信心 [2] - 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3] - 此次处罚体现监管层对“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行业从业者敲响警钟 [3] -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3]
“老鼠仓”再现!私募从业人员林艺平“监守自盗”:非法获利近8858万元,被罚没1.77亿元,遭市场禁入5年
新浪证券·2025-11-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