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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2025-11-17 11:3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旨在指导纳税人正确填报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列举十四种常见错误情形及其纠正方法,帮助纳税人避免申报错误 [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同一婴幼儿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各按50%扣除,每个婴幼儿每月标准定额为2000元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同一子女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2][3][4]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必须录入终止时间,不得继续享受扣除 [5]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每人每月扣除标准不能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 [6][7] - 被赡养人须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及子女健在的祖父母不符合条件 [8]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技能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且批准日期在享受扣除的纳税年度内,目录外证书不符合扣除条件 [9][10] - 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及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不符合“中国境内”规定,不能享受扣除 [11] - 仅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不可享受扣除,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2] - 继续教育扣除仅限于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后续年度进修、学习及年审等不属于扣除范围 [13]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 可扣除金额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80000元,而非医药费用总金额 [1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仅能由一方按100%扣除利息,除非是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可选择分别扣除50% [15]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出售后再次购房的贷款利息不得扣除 [16][17]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8] - 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包括配偶有房)则不可扣除住房租金 [19][20]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均无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工作城市不同则可分别扣除 [21]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 - 发现申报错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税】-【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行修改或作废 [22] - 修改扣除比例例如从100%调整为各50%,或作废一方信息改为由另一方100%扣除 [23][24] - 可更正年度汇算申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