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迎“最强监管”
中国经营报·2025-11-18 00:41

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1] - 《办法》旨在遏制经纪机构违规操作,要求金融机构配合经纪机构办理手续并做好风险防控 [1] - 新规将“其他金融机构”的经纪业务纳入统一行为监管,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 [2] 监管框架与主要内容 -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从经纪业务范围、内控管理、委托方责任到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全面监管框架 [1] - 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明确经纪业务范围、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全流程管理、明确委托方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2] - 明确经纪机构可服务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但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2] 制度优化与风险防控措施 - 明晰业务边界,严禁经纪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要求非专业经纪机构设立独立部门实现经纪与自营业务严格隔离 [5] - 强化人员与内控管理,规定部门主管需5年以上从业经历,业务人员需1年以上经历,交易时间移动通讯工具集中保管,通讯记录至少保存5年 [5] - 划定13项禁止行为,覆盖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风险点 [5] - 构建央行主导、多部门协作的协同监管体系,要求经纪机构实时报送交易信息 [5] 监管执行与惩戒机制 - 央行采取三类监管措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执法检查、外汇交易中心实时一线数据监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的多层次协作 [3] - 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赋能穿透监管,实施高违规成本监管 [3] - 严厉违规惩戒,同时处罚机构与直接责任人,对涉嫌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3]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与要求 - 银行开展经纪业务需满足机构准入、业务隔离、客户尽调、协议签署、报价撮合规范、信息披露、数据报送、通讯留痕、禁止性清单等合规要求 [4] - 金融机构可能需要更新现有合作的经纪机构名单,因部分机构可能不符合新规要求 [6] - 金融机构可考虑制定内部制度明确选择经纪机构标准,或建立合作白名单机制 [6] - 金融机构面临在不同经纪机构间分配佣金、防止利益输送的考验 [6] 过渡期建议 - 建议部分经纪机构在过渡期内补签服务协议,完善内控流程,并加强人员合规培训,以适应监管升级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