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1] -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函回复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 [1] - 该发行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2]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五洲控股于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95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0.81% [7]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7.81%减少至37.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7] - 本次减持为履行已披露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五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404,027股,占公司总股本5.57% [11] - 其累计质押数量为10,59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51.90%,占公司总股本2.89% [1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5,495,005股,占公司总股本37.00%,累计质押16,080,000股,占其持股11.87%,占公司总股本4.39% [11][13] - 五洲控股于2025年11月14日解除原质押给华夏银行绍兴新昌支行的8,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