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已被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2] - 案件被告方包括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 涉案金额与背景 -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122,557,486.08元,未包含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2] - 涉案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2] - 案件源于河北省第三届(邢台)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原告作为专业分包商已完成全部工程 [2][3] - 原告已完成工程结算款项为272,456,486.08元,已收到工程款149,899,000元,剩余122,557,486.08元未支付 [3] 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被告一东旭蓝天支付剩余工程款122,557,486.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4] - 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一承担责任 [4] -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 [4] 其他诉讼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