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场一颗“定心丸” 予民资一片“新蓝海”
中国发展网·2025-11-18 12:4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民间投资13条”),旨在通过一系列可量化、可执行的政策举措,为民间投资注入强劲动力,构建从“敢投”到“能投”再到“投得好”的全链条制度保障 [1] 权益保障机制 - 在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传统国有资本主导领域,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将抽象的准入许可转化为清晰可期的财产权利 [2] - 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长效机制,标志着政策从“试点开放”转向“制度性开放”,意在消除民间资本对政策变化的后顾之忧 [2] 投融资工具创新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体现国家与民间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关系 [3]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为民间资本参与大型项目提供“进入-运营-退出”的完整闭环 [3] 金融支持体系 - 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直指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的深层矛盾,促使金融资源更公平地流向民营企业 [4] - 为科技型企业开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扩容相呼应,共同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 [4] 服务与考核机制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将支持民营企业量化为金融机构的考核指标 [6] - 推广“创新积分制”以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实现信贷资源“精准滴灌” [6] - 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