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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出口退税收汇注意事项
搜狐财经·2025-11-18 13:06

中汇信访 ZHONGHUIXIN 财消歧 收藏 olam IX Citisa Bo 出口退税收汇是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 重要环节,涉及税务合规、外汇管理及 政策执行等多方面。下面来看看有哪些 T 关键注意事项吧! I >一、出口退税收汇的基本规定 ◀ (一) 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 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 收汇。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 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 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 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 同收汇。 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 (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 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二) 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 人,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 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 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 (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 ( 免 ) 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材料为虚假 或冒用的,应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 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 报送收汇材料。 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申报出口退 (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材料,留存举 证材料备查即可。税务机关按规定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