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逐条解读 | 跨越山海
搜狐财经·2025-11-18 22:42

文章核心观点 - 为应对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所面临的复杂国际环境,中国五部门联合发布首份聚焦海外综合服务的指导文件,旨在通过六大方面16项举措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为出海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一体化支撑[1] 国家层面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整合外交、法律、财税、金融、经贸、物流、海关、贸促等领域公共服务资源,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覆盖企业出海全流程的国家级综合服务平台[3] - 通过联通“税路通”、“贸法通”、条约数据库、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等专业子平台,形成“1+N”式综合服务大平台与专业服务分平台协同运作的体系[3] - 此举旨在为企业提供统一服务入口,降低分别对接多个部门的成本,形成中央和地方联动、境内外贯通的服务网络[4] 提供优质公共产品 - 引导企业用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国别贸易指南、重点国别营商环境报告等现有公共信息产品[5] - 创新推出时效性强、实用性高的新型公共产品,并围绕市场开拓、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举办精细化培训交流活动[5] - 加强企业出海风险提示,及时提供政策咨询,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和合规风险[6] 提升综合服务效率 - 推广应用电子证照,提升对外投资备案效率和数字化治理水平,实现“一网通办”和“一份材料、一次提交、同步备案”[7][8] - 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企业海外经营困难得到及时协调解决[9] - 鼓励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投洽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帮助企业便捷对接全球优质服务资源[9] 升级线上线下地方服务 - 指导地方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建设,打造企业出海“一站式”信息窗口,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对外投资、贸易、人员出入境等业务流程[10] - 集聚法律、知识产权、财务会计、安全保护、金融、人力资源等领域优质专业服务机构,做优做强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品牌[10][11] - 通过线上信息平台与线下服务窗口结合,帮助企业减少制度性成本和时间成本[12] 探索创新服务模式 - 鼓励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有条件地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服务模式探索,如试行“一站式出海服务港”模式[12] -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高效整合专业服务资源,形成协同效应[13] - 依托香港、澳门在跨境投融资和国际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加强与内地联动,拓展新的经贸合作机制和服务网络[13] 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 - 遵循平等互利、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循序渐进原则,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截至2022年底已在全球46个国家建设125家合作区[14] - 加强与东道国政策沟通,通过政府间协议等形式为入园企业创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14][16] - 合作区可降低中小企业单独出海门槛和风险,并成为中外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15] 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 - 推动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合作区、中资法律服务机构等在重点国别和地区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协助企业解决落地服务需求[17] - 服务站提供市场开拓、法律合规、税务争端解决、人才培训、物流支持、金融支持等六大板块标准化服务[18] - 服务站作为中资企业纽带平台,可组织信息交流与联合活动,提高中国企业整体形象和影响力[19] 丰富双边合作机制 - 推动与更多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投资、贸易、税收、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助、反垄断等双边合作文件[20] - 通过双边投资协定、税收协定等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制度性保障,例如避免双重征税和解决投资争端[21] - 更好发挥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作用,及时回应企业出海服务诉求,通过政府层面交涉解决企业单独难以解决的问题[22] 营造安全有利环境 - 加强海外安全风险信息跟踪和发布,指导企业完善风险评估应对,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23] - 当企业遭遇紧急情况时,政府协调提供领事保护、紧急撤离等必要援助,如利比亚撤侨和苏丹撤离行动[24] - 通过外交斡旋和法律援助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反对歧视性政策和不公平打压[25][26] 妥善应对投资贸易争议 - 鼓励企业用好调解、仲裁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提升应对境外法律纠纷的能力[27] - 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综合运用法律抗辩和司法诉讼应对贸易摩擦,如积极应诉反倾销调查[28] - 政府提供指导支持,如培训企业熟悉东道国法律环境、建立纠纷案例库,形成政府外交与企业法律行动相辅相成的维权体系[29] 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 提升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国际化服务能力,培育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支持国内律所参与重大跨国法律业务[30] -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审计、评估、尽职调查、财务税务顾问等服务,拓展跨境业务[30] - 引导咨询公司为企业提供全球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品牌推广等高端战略与管理咨询,助力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31] - 鼓励法律、财会、咨询机构整合资源,为企业出海提供系统性一站式解决方案[32] 增强金融机构跨境服务能力 - 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产品,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如设立专项海外投资基金和简化境外贷款审批[33][34] -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海外布局,提供定制化、“跟随式”服务,使企业“家门口的银行”延伸到海外[35] - 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承保规模,开发适合出海企业需求的险种,如政治风险险、境外工程险,并积极开展再保险业务[36] 拓展各类专业服务领域 - 鼓励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数字化赋能企业出海,如开发全球营销管理系统和利用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38][39] - 提升知识产权、标准检验认证、人力资源等服务机构国际化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8][40] - 探讨中外执业资格认证对接,提高中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国际认可度,并支持专家智库建设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撑[41][42] 增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加强出海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推动了解掌握国际通行规则及商业惯例[43] - 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出海投资经营可行性研究,提升全球化运营管理水平[44] - 支持企业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培养,构建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专业化队伍[45][46] 加强国际规则、理念衔接 - 强化与多边机构合作,促进与经贸领域国际通行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47] - 引导企业注重属地化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国际品牌形象,实现与当地社会发展融合[48] - 要求企业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顾客、东道国政府、当地社区、生态环境共赢和可持续发展[49][50] 提升海外经营合规水平 - 鼓励相关服务机构通过线下培训等方式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意识,营造重视合规的企业文化[51] - 统筹推进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合规咨询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合规审计和应急处置[52] - 通过政府宏观协调机制培育涉外合规服务骨干力量,形成合规服务网络,帮助企业事前“防火”而非事后“救火”[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