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明确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不构成明股实债
增资不构成明股实债 会计处理合规 公告显示,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三家子公司2023-2024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 趋势,其中浙江二建、浙江三建2024年营收分别同比下降10.51%、15.06%,毛利率维持在4.04%-4.98% 区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对此,公司解释称,标的公司业务以房建为主(占比超90%),而 基建业务占比不足10%,区域内竞争激烈且增值服务较少,导致毛利率承压。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建投")于2025年11月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就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 事项的合规性、标的资产经营状况等核心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公司明确,2020年引入国新建源股权投资 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新建源基金")对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的增资 不构成"明股实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有利于增强对子公司控制力并优化财务 结构。 针对深交所关于增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问询,浙江建投指出,国新建源基金作为专注于债转股业务 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增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