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签署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11-19 01:13

协议签署核心内容 - 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及股东德殷投资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二》[2] - 协议将阿里网络此前拥有的购股权行权期延长至2028年12月27日[2][6] - 阿里网络有权在行权期内要求购买德润二100%股权(对应公司4.9%股份)及恭之润100%股权(对应公司16.1%股份)[2][6] 购股权具体条款 - 若阿里网络行使购股权购买两家标的公司100%股权,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76,261,751.915元,其中德润二股权价格为1,231,127,739.378元,恭之润股权价格为4,045,134,012.537元[7] - 若阿里网络选择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总行权价格相同,折合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6.413元[7] - 行权价格将根据公司2023及2024年度现金分红进行除息调整,未来若公司进行现金股利分配,行权价格将扣除相应金额[5][8] 协议历史背景 - 此次签署的《购股权延期协议二》是基于2021年9月签署的《购股权协议》及2022年12月签署的《购股权延期协议》的再次延期[4][5] - 原行权期从2022年12月27日首次延期至2025年12月27日,本次进一步延期至2028年12月27日[4][5][6] 对公司潜在影响 - 协议签署本身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内部治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10] - 若阿里网络未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