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光大证券、国都证券从业人员芦璇违规炒股近十年 北京证监局:罚没合计36.13万元
2025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证 券公司从业人员芦璇在任职期间违规买卖证券行为。根据处罚决定,芦璇因使用其母亲账户炒股近十 年,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18.13万元、并处1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36.13万元。 从业人员任职期间违规操作近十年 交易金额超27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决定书中提到,芦璇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北京证监局综合考量其违 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 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的规定,最终作 出"没收违法所得18.13万元、并处18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监管持续严打"老鼠仓" 从业人员合规红线不可碰 根据处罚要求,芦璇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国库,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