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驳回亚马逊诉讼
核心判决结果 - 欧盟常设法院驳回亚马逊公司寻求撤销“超大型在线平台”认定的诉讼 [1] - 确认亚马逊公司必须遵守欧盟相关数字法规 [1] 监管认定标准 - 根据欧盟《数字服务法》,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的在线平台被划为“超大型在线平台” [1] -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认定亚马逊公司符合该标准 [1] 公司诉讼主张 - 亚马逊公司曾提起诉讼,认为对“超大型在线平台”施加的特定义务侵犯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保障的经营自由权、财产权、言论自由等权利 [1] 法院判决依据 - 欧盟立法机构认定“超大型在线平台”可能对社会构成系统性风险并无不当 [1] - 施加的义务旨在防范风险,例如要求采用非基于用户画像的推荐系统和允许研究人员访问特定数据 [1] 后续程序 - 亚马逊公司可在两个月内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