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投资概况 - 东方电气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风电)与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皖能能源)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木垒皖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5,683.0205万元,东方风电持股49%,皖能能源持股51% [2][5] - 东方风电以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东吉)100%股权作价出资,评估价值为90,984.68万元;皖能能源以94,698.3405万元现金出资 [2][5][9] 投资目的与影响 - 投资旨在应对政策变化、适应市场竞争、控制投资风险,提升风电场专业化、市场化运营能力,共同推进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项目 [5] - 交易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有利于推动专业化整合,深化资源互补、战略协同 [16] - 交易完成后,木垒东吉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 [4][16] 交易审批与执行 - 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1][22] -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3][6] - 出资方需在合资公司设立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出资 [14] 合作方与公司治理 - 合作方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发电、输电、供电及多项能源技术服务 [8] -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