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新解释明确企业股权回购规则对赌回购纠纷处理有法可依
证券时报·2025-11-21 02:59
不过,李文杰也指出,意见稿对股权回购的法律性质仍未规定,未明确股权回购权属于"请求权"还 是"形成权",二者对权利行使和保护影响重大。若为请求权,投资者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三年 内主张,逾期仅丧失胜诉权;若为形成权,需受除斥期间的规制,除斥期间届满后,投资者的回购权将 不再受保护。这一点,在司法实践和商事实践中,争议比较大。 证券时报记者卓泳 在一级市场,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对赌回购困局"已成为近年愈发棘手的难题。对投资人而言,不签 署回购协议,既担忧创业者出现道德风险,导致投资权益受损,也难以向背后的LP(有限合伙人)有 所交代;可一旦签署回购协议,又会给创业者带来沉重的对赌压力——若未能达成协议中约定的业绩、 上市等目标,企业不仅可能面临清算危机,创业者自身身家也可能被牵连,陷入两难境地。 近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 称"意见稿")对实践中频发的对赌股权回购纠纷作出了针对性回应。据悉,该意见稿已于2025年10月20 日结束征求意见,预计最高人民法院履行相关程序后将正式实施。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杰在接 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