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引导合理统筹供需——建立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
经济日报·2025-11-21 06:06
政策目标与愿景 - 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1] - 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为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1] - 新能源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能源转型进一步加速[1] 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分类施策 - 首次以分类引导方式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利用,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五类,明确分类施策要求[1] - 此举旨在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精细度,应对日益多元的开发模式[1] 新模式与新业态支持 - 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2] - 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四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2] - 就地消纳被视为“十五五”新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本地或区域内实现发电与用电匹配可提升整体利用效率并降低系统压力[2] - 本地就近消纳可减少外送规模,降低远距离输电安全风险并节约投资成本[2] - 引导新能源产业从规模发展向更高效益、更高质量发展转变[2] 市场体系与机制完善 - 聚焦提升电力市场对新能源发电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特点的适应性[2] - 提出完善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以改善新能源企业“增发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困境[2][3] - 有利于保障新能源企业在市场环境下获得合理收益[3] 企业应对策略 - 推动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和调控将增强企业发展新能源的信心[3] - 在统一电力市场及多市场协同背景下,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差异化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