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基于申请方诺基亚撤回,终止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电子产品的337调查 [1][2] - 该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48)最初于2025年5月13日由ITC投票决定启动 [2] - 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具有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 [1][2] 调查进程与结果 - 2025年11月20日,ITC对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终止对部分专利权利要求的调查 [1] - 2025年9月25日,ITC对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初裁不予复审,终止对另一部分专利权利要求的调查 [2] - 调查终止的原因为申请方诺基亚撤回相关主张 [1][2] 申请方与涉案专利 - 申请方为芬兰的Nokia Technologies Oy和Nokia Corporation,于2025年4月11日向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 [3] - 诺基亚主张涉案产品侵犯其四项美国专利,专利号分别为9,036,701、10,536,714、11,805,267、8,050,321 [3] - 诺基亚最初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 被调查公司 - 列名被告包括美国Acer America Corporation、中国台湾地区Acer Inc、中国台湾地区ASUSTeK Computer Inc、美国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4] - 列名被告还包括中国山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Hisense Co, Ltd)、美国Hisense USA Corporation、美国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4]
美国ITC发布对具有视频功能具有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作出337部分终裁,宏碁、华硕、海信为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