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涉及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方 [1] - 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 公司向第一大股东新余国通提供借款 累计发生额为780万元 [1] - 该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资金占用与整改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底 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 [1] - 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 相关事项迟至2025年4月28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