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发布诉讼事项进展:一审驳回内蒙古农商行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起诉
案件基本情况 - 苏州银行公告披露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 一审已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1] - 案件涉案金额为9.81亿元 该金额暂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 [1] - 原告方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后变更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 [1][2] 诉讼主体与请求 -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主要债务人杭州汉康贸易有限公司偿还9.81亿元 [2] - 原告请求判令季铭铭 孙占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 原告请求判令包括苏州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对本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 案件最新进展 - 2025年11月20日 苏州银行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裁定书》 [2] - 法院裁定准许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替代原原告参加诉讼 [2] - 法院裁定驳回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的起诉 [2] 公司回应与影响 - 苏州银行表示目前一审法院已驳回起诉 [2] - 案件后续当事方是否提起上诉或采取其他行动暂无法预估 [2] -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