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电子式)将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证券时报·2025-11-22 00:2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明年6月起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1] - 开办机构需为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者提供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相关服务 [1] 个人养老金市场现状 -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支持、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制度,参与者可自主选择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国债等合规金融产品 [1] - 截至6月末,开立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账户的投资者超143.9万人,较年初增长46.2% [1] - 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为投资者实现收益超3.9亿元(含浮盈),平均年化收益率超3.4% [1] 产品特性与行业影响 - 储蓄国债以国家信用背书,兼具低风险与固定收益特性,契合风险偏好较低群体的养老需求 [1] - 纳入储蓄国债旨在解决当前“期限错配”痛点,匹配养老金“长钱长投”特性,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1] 业务实施要求 - 开办机构在投资者购买前,应为其开立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用于记录持有变动等情况 [2] - 养老金国债账户需与投资者本人的养老金资金账户绑定 [2] - 发行额度管理参照《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2] - 开办机构与国债公司需加快系统建设、对接及联调测试等筹备工作,保障业务平稳启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