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集团胜诉

法律诉讼结果 - 北汽集团在一宗不正当竞争案件中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1] - 法院判决涉事汽车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北汽”字样的企业简称 [1] - 涉事企业需公开登报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北汽集团支付经济损失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 [1]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北汽”及“北汽集团”企业简称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在相关公众中建立起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属于“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简称” [1] - 北汽集团长期在交易文书、媒体报道、自媒体宣传等商业活动中持续广泛使用该简称,并持有多项相关商标 [1] - 某汽车企业使用上述标识的行为损害了北汽集团的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1] 公司立场与后续行动 - 公司声明未经许可使用“北汽新能源”、“北汽制造”、“北汽越野车”、“北汽王牌”等均属严重侵权行为 [1] - 公司表示将以法律手段持续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并呼吁媒体甄别稿件来源 [1] - 公司愿与业界伙伴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致力于推动中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 公司战略方向 - 公司将持续聚焦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1] - 公司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安全、智慧、卓越的汽车产品与服务 [1] - 公司目标为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贡献力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