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京津冀等地及中国铁塔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每日经济新闻·2025-11-24 12:09

政策目标 - 七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通知 [1] - 工信部发布三年行动计划 明确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1] - 重点区域新增更新公交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 [1] 试点范围 - 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7个省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 体系建设要求 - 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建立回收服务网点 [1] - 构建跨行业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 涉及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 [1] - 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1] 商业模式创新 - 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跨行业利益共同体 [2] - 建设第三方商业化服务平台和技术评估体系 [2] - 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 [2] 产业布局规划 - 试点地区需结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蓄电池退役量实际情况布局 [2] - 充分利用现有报废汽车、电子电器拆解及有色冶金产业基础 [2] - 适度控制拆解和梯次利用企业规模 严格控制湿法冶炼等再生利用企业数量 [2][3] 技术研发与标准 - 促进产学研用合作 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3] - 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绿色制造、回收利用及污染防控标准体系 [3] - 形成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