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宣,近3000亿资源税政策执行细节明晰
第一财经·2025-11-24 18:01

11月24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开《关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下称《公告》),在 部分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目和征税对象等九个方面明确了资源税有关政策和征管问题的执行口径。该《公 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 整。 目前纳税人向关联单位销售的应税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当期关联单位向其他非关联单位销售的同类应税 产品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调整纳税人的应税产品销售额。 而实务中针对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价格偏低的判定理由不够明确的争议,此次《公告》列出了上述正当 理由主要包括四项,比如纳税人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在规定的价格形成机 制下确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关联单位为保障自身运营成本及 利润,对应税产品在合理区间内加价销售的等等。 财税部门公开《关于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资源税法实施五年多以来,实践中存在部分税目争议较大、一些应税产品定义不够细化、关联交易价格 偏低的判定理由不够明确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财税部门出新规。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