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再遭监管警示,作为主办券商未查明公众公司财务造假
南方都市报·2025-11-24 18:00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厦门证监局对华福证券出具警示函 因其作为主办券商在推荐江平生物定向发行时未勤勉尽责 未能发现财务造假情形 [2] - 华福证券被指未能对江平生物信息披露文件和发行申请文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 未能保证所出具推荐报告和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 [4] - 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华福证券被要求健全内控制度 落实勤勉尽责要求 提高执业质量 [4] 江平生物财务造假详情 - 2021年至2022年 江平生物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假发货等方式虚构农产品销售业务 [7]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7亿元 占披露营业收入的68.62% 虚增利润总额0.59亿元 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30.43% [7]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 占披露营业收入的64.87% 虚增利润总额0.57亿元 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19.77% [7] - 江平生物在2021年9月至10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以及2023年9月披露的多份定向发行说明书中 均使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 [7][8] 华福证券其他监管处罚记录 - 2024年5月 上交所因华福证券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 对发行人贸易业务核查不充分、尽调程序不到位 对其出具书面警示函 [9] - 2024年4月 华福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因负责人变更后未按规定及时申请换领业务许可证 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