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烈宏:加大对数据商在内的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培育力度
贝壳财经·2025-11-25 23:09

国家数据局政策方向与市场培育 - 国家数据局聚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加大对数据商在内的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 以繁荣数据产业生态 激发市场活力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1] - 越来越多的数据以开放、共享、授权运营以及交换交易等形式流通 在场景应用中实现价值 [1] - 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及数据商等经营主体 通过促进数据汇聚共享和流通利用 正成为繁荣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力量 [1] 对数据交易所的支持与期望 - 支持数据交易所(中心)加快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 [2] - 数据交易所是我国首创 在孵化产品服务、合规保障、标准建设、生态培育、推进数据市场与金融市场融通发展、拓展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 - 目前数据交易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 数据交易规模还不大 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阶段 [2] - 期望数据交易所更好找准自身市场定位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公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 完善数据产品服务价格发现机制 在繁荣数据产业生态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2] 对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的支持 - 支持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加快拓展行业数据融合利用新模式 [2] - 这类主体主要聚焦行业领域 围绕产业链、生态链汇聚、共享、交换、交易数据 以价值共创的方式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2] - 它们往往以数据基础设施为载体 沿着产业链供应链或者平台生态 来推动数据流通、交换和交易 进而开发利用 [2] - 从数据流通交易的角度看 服务行业、价值共创 流通方式以数据交换为主兼有数据交易是其主要特点 [2] 对互联网及产业平台企业的角色认定 - 互联网平台企业是产数、用数大户 也是平台生态数据流通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一直以来是数据市场的主要力量 [3] - 随着数据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和应用场景的牵引 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云服务平台企业 特别是数据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企业 围绕产业链、生态链 以价值共创方式 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流通、交换、交易 成为数据市场的生力军 [3] - 支持这些企业发挥熟悉行业、洞察应用场景等优势 以多主体数据价值共创机制 拓展数据流通利用新模式 [3] 对数据商的支持与期望 - 支持数据商进一步开发数据产品和提升服务能力 [3] - 数据商是以数据为生产经营关键要素的企业 积极汇聚各种数据资源 针对性开展数据汇聚、流通、交换、交易和开发利用 以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开发利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 [3] - 如数据集团、从事高质量数据集生产的数据企业包括数据标注企业、地方数据集团以及数据资源富集型的数据服务企业等 在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方面创新实践 [3] - 这些实践包括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数据驱动的商品交易模式、拓展数据即服务模式等方面 [3] - 通过数据驱动的精准服务方式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是一类数据商的主要特点 [3] - 支持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 开发更多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 更好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进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