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文件推动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 给学生中考后的“二次选择”
中国青年报·2025-11-26 06:55

政策核心与意义 - 山东省出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标志着职普融通从理念倡导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1] - 政策旨在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成长路径,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教育需求 [2] - 该办法被评价为从省级层面打破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间的制度壁垒,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 [2] 互转机制与流程 - 政策允许学生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之间相互转学,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1] - 互转基本流程涵盖学校发布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名单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及学籍变动等步骤 [2] - 转入学校可综合考核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成绩、单独组织的文化课/技能考核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3] - 建立了学籍互转中间库,转出学校推送、转入学校接收即可完成学籍转换,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3] 学分互认与学业保障 - 将普通高中文化课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社会实践活动等纳入学分互认转化范畴,实现职普学习成果“等价流通” [3] - 对因转学缺修课程影响后续学习或毕业的学生,转入学校应安排补学 [4] - 学生转学后需达到转入学校的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并按新身份参加高考报名 [4] 政策影响与落地建议 - 政策被视为学生成长路径的“再优化”和中考后的“二次选择”,有助于缓解家长教育焦虑 [4] - 对学校而言是办学活力的“增强剂”,倒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和打造特色;对社会而言是人才结构的“优化器” [5] - 建议各地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和发展特色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互转工作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6] - 建议加强初高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及家长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更清晰设定目标和规划发展道路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