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锤”乱象将有专门法规严管
新华日报·2025-11-26 08:03
立法背景与目的 - 江苏省审议《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旨在通过省级立法统一指导和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以应对房屋装饰装修或改建扩建需求增多的新挑战 [1] - 国家层面尚未对已建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作出系统性专门规定,江苏省拟制定专门法规以加快补齐监管短板 [1]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与风险防范 - 条例草案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相关禁止行为,针对乱拆承重墙等装修乱象 [2] - 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外,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特定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需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不得施工 [2] - 进行上述特定装修改造工程,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需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 [2] - 要求物业服务人或政府部门建立装修改造信息公示、现场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2] 监督检查与行业管理 - 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2]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指导监督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大对特定装修改造活动的检查力度 [2] - 规定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编码管理 [2] 法律责任与执法措施 - 房屋所有权人未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 - 单位或个人承接规定禁止情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的,住建部门可视情节施行从责令改正到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等处罚 [3] - 草案还就实施信用监管、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等作了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