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情况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15至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主楼B座822会议室,会议由董事徐永明主持 [2][5]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3]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94名,代表股份1,072,193,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43% [3]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有591人,代表股份65,95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8% [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 议案一总表决情况:同意64,918,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77%;反对719,200股,占1.0903%;弃权324,500股,占0.4920% [4] - 议案一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918,205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77%;反对719,200股,占1.0903%;弃权324,500股,占0.4920% [6] -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 议案二总表决情况:同意1,071,208,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663,900股,占0.0619%;弃权321,600股,占0.0300% [6] - 议案二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45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4%;反对663,900股,占0.3561%;弃权321,600股,占0.1725% [7] 法律意见与会议有效性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8]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