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被罚22900万,涉信息披露违规等
搜狐财经·2025-11-26 20:58

公司违法行为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1] - 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1][4] - 公司于2022年6月至11月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2023年6月7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发行股数106,024,096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元[4]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总额22,900万元罚款,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罚款900万元,欺诈发行罚款22,000万元[2][11][12]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9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700万元[2][12] - 黄永军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3][13] - 其他责任人徐少璞被罚650万元,李忱被罚350万元,李鹏被罚300万元,齐红被罚250万元,李宁被罚150万元,陈忠国被罚50万元[2][15] 违法责任认定 - 黄永军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违法行为,为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明知并放任公司虚增收入利润[5][10] - 徐少璞作为董事、财务总监知悉部分虚增事项但未勤勉尽责,齐红作为监事负责泰策科技财务工作知悉部分事项但未尽责[6][10] - 李忱、李鹏、李宁、陈忠国等泰策科技管理人员参与实施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行为,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6][7][11]